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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2-3 12:25 AM

回復 75# kenneth_ku

你回復舊帖就是違反本版版規,這關放上論壇索引的版主何事? 舊帖你可以看,但在本版就是規定不可回復,否則視為炒作舊帖~

版規既然規定得清清楚楚,違反自然被扣分,並沒有多扣你分,如果你覺得你未違反心情日記區版規,請提出申訴的理由~<div></div>

audi1688 發表於 2011-2-14 10:28 AM

我的文章是有什麼問題拉為什麼要降我為懲罰生

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2-14 12:59 PM

回復 77# audi1688

你的文章問題大了,嚴重違反本區版規第2條規定:禁止發表或轉貼文章,因這是心情日記區,是寫日記,不是寫文章。(如果要發表文章,應該發表到寫作區)~
發表或轉貼文章(規定篇第2條),每帖扣20分加警告並屏蔽或刪帖。

若要在本區發帖,請詳讀心情日記區版規規定並確實遵守~...<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suomen 發表於 2011-2-23 04:01 PM

不管扣不扣分,我只是要澄清這一篇是我自己寫的."卡打車之戀"

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2-23 04:22 PM

回復 79# suomen

也許你們都不看版規,或沒仔細看!
心情日記區是讓大家寫日記的園地,當然是以當天發生(這才叫日記)或當時有感而發所寫,不是讓大家發表文章或貼以前的日記的地方,這是因為伊莉版區很多、分類很細,所以必須區隔清楚,為怕大家混淆,各版區的版規都會強調自己版區的功能,所以決定駐足的版區,該版規一定要仔細看,不然被扣分買經驗也是一招~

你的該篇文章是去年(2010)的作品吧! 那你說該不該被扣分呢?!...<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suomen 發表於 2011-2-23 11:03 PM

版主扣分的需求真高~

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2-24 02:23 AM

回復 81# suomen

所謂亂世用重典~

但請不要只注意違規被扣分的部分,遵守規定每天寫日記的乖寶寶們加分也加很多喔~

kobe75526 發表於 2011-3-1 07:18 PM

本帖最後由 kobe75526 於 2011-3-1 10:22 PM 編輯

之前發表....我需要博客來 折價卷 2張~ 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或許內容並不是日記...但也可以說是心情....

(難道想要和需要什麼 並不能寫在日記上嗎)

這東西 就直接被扣20點~ 不能給個機會 讓我刪除 更改~

或者找個機會去處理嗎.... 直接就扣點數

何必還需要  警告一次呢   既然已經扣點數了

警告一次???  還要處罰~  這我想申訴一下

內容跟日記無關   我想心情日記~ 定義太廣泛了...<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大海寶寶 發表於 2011-3-1 11:08 PM

不好意識板大小弟在
1
主題:討厭的威脅
網址:http://www05.eyny.com/viewthread.php?from=notice&tid=2052294
2
主題:好累,好無言
網址:http://www05.eyny.com/viewthread.php?from=notice&tid=2271379
所回的文並無炒作如果我要炒作也挑好的來有誰會找這種的請闆大看完她發的所有心情日記就能明白我是真的無意間發現他有再心情日記區發文才點來看看完有感而發才回文且我也沒在此板發過文而且他真的是在說我且我們已分手一段時間真的是發自內心絕非炒作請坂大尊重對本人已造成傷害謝謝板大但對小弟誤犯板規讓坂大有所不便小弟深感抱歉謝謝板大...<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3-2 01:20 AM

回復 83# kobe75526

本版是心情日記區,是將個人當天心情以寫日記的方式發表,既是為生活做記錄,也是與大家一同分享你的心情~

因為是寫個人心情日記,不希望淪為一般的聊天室,所以才會設定這些版規,而且既然有版主管理,當然標準就是由版主來定,不然沒有人會認定自己違規~

你需要折價券,直接在本版發帖提需求與索討,這算什麼心情日記? 請不要貶低版主的智慧!
版規是由版主訂定,當然標準是由版主認定,賞罰也由版主親自執行~

在心情日記區發帖內容非心情日記,當然是重大違規!扣20分加警告並刪帖只算薄懲(以前是扣30分加刪帖並直接禁言甚至禁訪,嚴厲許多),只刪帖不扣分誰會甩你(會變成永遠也刪不完),加警告是留下記錄當作提醒以免再犯,只要不是一天內被連續警告3次(含)以上,是不會被禁言或有其他權益影響~

本版區實行重賞嚴懲,不希望有濫發帖情事,盼君子自重~...<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3-2 01:33 AM

回復 84# 大海寶寶

在本版回覆3個月以前所發的帖(舊帖)視為炒作舊帖,因為對發帖者而言,可能早已物是人非、今非昔比,針對當時的心情回復,可能時機已經不適宜,回覆舊帖反而不禮貌,所以才有這項規定~

如果妳剛好認識該發帖者且要取得聯絡,可以短消息通知,不需針對舊帖回復(這樣也有洗版之嫌)~...<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鄭少 發表於 2011-3-4 04:16 PM

系統訊息告知我
"您的主題 生死不離藤與樹 被 Longer_Yang 評分 積分 -20 點 半小時前
轉貼文章~"

被刪帖原因是"轉貼文章"    轉貼!? 我自己打的日記為何會被說是轉貼文章
板大你有確認過投訴者所有的投訴都是正確的嗎 ?

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3-5 01:02 AM

回復 87# 鄭少

我當然會先確認過,版主會盡量做到毋枉毋縱,這一篇'生死不離藤與樹'至少是2008年發表的文章(網頁我有留存,你要我貼上來嗎?),是你自己寫的?

而且,請你版規先看清楚,看完之後就會知道 :

如果不是你自己寫的,那就是轉貼文章(還一字不改不漏!),是重大違規,還牽涉到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如果是你自己寫的,那是2008年的作品,是發表(舊)文章,也不是現在的心情日記~

針對以上,通通都違反版規,既然如此,被處分是理所當然,何以大言不慚還來申訴!?
所謂申訴是要被冤枉才做的事(有沒有被冤枉當事者自己最知道),違規被抓到就得認命(要敢做敢當)!

希望你適可而止,既然來本版區,就該乖乖遵守本版區的遊戲規則~...<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鄭少 發表於 2011-3-5 07:26 AM

回復 97# Longer_Yang


     希望版大你能發短訊給我那個網頁,我想知道真的是我再發表了舊文章
還是被人盜轉(應該有發表人的資料吧),我看過版規,沒有規定發表的心情日記一定必須是自己當天發生的事,只是該篇內容令我印象深刻,同樣的內容我經歷過不只一次(就像發票中兩百圓不會只有一次)此篇日記確實是我原創,我已無印象記得以前有在伊莉發表過,對於版大你說的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我定敢坦然面對,若真是我在2008年就在伊莉發表過,那處分一事我也欣然接受,本想摸摸鼻子算了,但版大給了我兩個如果,似乎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我發表過或者是轉貼的,此點讓我想追根究底,積分我並不是非常渴望,真要討那20點,吹水隨便留一留不就有了
如此反應純粹因為版大給我打了轉貼文章的罪名,用字方面也讓一般人很難平淡看待(大言不慚、認命、適可而止,質疑我侵權轉貼觸犯智慧財產權),當然你加了如果,所以我想向你求證,真是我粗心再度發表了舊文章,我以後退出心情日記絕不再給版大添任何一麻煩,謝謝(絕無意氣用事,純粹向板大表達對你製造了麻煩的歉意)...<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onger_Yang 發表於 2011-3-5 02:43 PM

本帖最後由 Longer_Yang 於 2011-3-5 02:59 PM 編輯

回復 89# 鄭少

如果該篇是你以前就在伊莉發表過的原創文章,那至少沒有智財權的法律問題,通常這種'轉貼文章',都是在網路搜尋出來幾乎一模一樣的內容,且是以前就被PO上別的部落格或論壇的,如此才被處分~
以上這種情形,版主無從確認該篇文章原發帖者與心情日記區發帖者是否同一人(通常註冊不同使用者名稱),所以只要很明顯為文章類(發表文章=>...<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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